法官法草案初審通過 淘汰不適任恐龍法官有希望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1/1/5 下午 08:48:00 / 人權社會
針對不適任法官、恐龍法官增設退場機制的法官法草案,爭議多時後今日經立法院初審通過,將成立評鑑委員會,除了進行各法院團體績效評比,還將進行法官與檢察官全面評核,遭評鑑不適任法官,最嚴重除了將被免除法官職務,並喪失公務人員的任用資格。
司法委員會召集委員呂學樟表示,初審通過的法官法草案,設立評鑑委員會每5年進行一次法官全面評核,但結果不公開,作為法官職務評定之參考,法官評鑑委員會的組成成員包括法官2人、檢察官1人、律師2人,以及社會公正人士6人,其中,法官、檢察官部分,各由司法院、法務部票選產生,律師代表則由律師全聯會推薦產生,至於公正人士部分,司法院長、立法院長和監察院長各推薦2名人選,經院會通過,負責審理被彈劾的不適任法官,定期對法官和各級法院提出全面評核和績效評比,當個別法官出現違失,也會提出個案評鑑。
呂學樟指出,法官法草案提出已經20年,這次立法對各級法院績效進行評比,可使行政管理更為完備,定期對法官與司法官進行評鑑,是啟動退場機制的第一步,對不肖法官或檢察官將收約束效果,不過全案仍有許多條文保留尚待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