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搭機出事飼主求償無門 消基會籲訂定運輸規範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8/25 下午 07:58:58 / 消費資訊
寵物搭飛機出狀況,航空公司片面將寵物死亡等情況排除責任範圍,有違《消保法》中的平等互惠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該契約條款應屬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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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中)呼籲政府應儘速制定寵物搭飛機權益規範。(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攝影)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今年5月發生民眾帶寵物貓搭飛機移居香港,卻在乘坐中華航空運送過程被輾斃在停機坪上,事後華航也只透過電郵道歉,並賠償100美元(換算約新台幣三千元),連籠子破裂原因都並未說明。
消基會調查5家國內消費者較常搭乘的航空公司,包括中華航空公司、長榮航空公司、國泰航空公司、新加坡航空公司、遠東航空公司,檢視其官方網站上的運輸條款,並比較各家有關寵物運輸的規定。5家航空公司在規範運送寵物的要點上,全都是分類在行李的規章中,寵物一律都是視作旅客的行李,並以超重行李費來計價收費,不得列入免費托運行李額度內,旅客也不得替寵物購買機票。
長榮、國泰航空的規定,除後果由航空公司疏失造成,不然一概不負責;華航與新加坡航空則表明,航空公司對運輸動物的傷害、遺失、延誤、疾病或死亡等情況一概不負責;而遠東航空沒有提及相關的免責說明。
全日空航空、芬蘭航空是少數允許乘客將小型寵物攜帶進客艙的航空公司,並規定籠子尺寸要可以置放在座位下方,但目前國內的航空公司,還是嚴格要求不准寵物進入客艙。游開雄就呼籲政府,主管機關應儘速召開會議,並訂定相關管理與運輸條例,以保障飼主與寵物的權益,讓業界有所依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