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遊戲規則業者自訂 中央無專法消費者無保障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10/3 下午 06:02:02 / 消費資訊
雙十連假在即,不少民眾會規劃露營出遊行程,根據臺灣露營協會統計,全臺常態性露營人口已超過200萬人,而依據露營窩網站資料顯示,全臺目前共有1,759個露營地,比2015年增加了438個,成長幅度約33%;若平均一營位800元、每一營區有50個營位、1週營業3天計算,全臺露營業者每週可創造超過2億元的商機;這種親近大自然,與家人朋友共同參與的休閒方式,越來越受到民眾的喜愛,但選擇安全、合格的露營場地,卻往往是消費者所忽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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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呼籲中央主管機關與各縣市政府應要將露營業者納入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類別。(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提供) |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於「網路溫度計-時事網路大數據分析」統計之「2016網路十大熱門露營區」及「2017不能錯過的野餐露營陽光好去處」中,隨機選擇其中15家露營業者調查,分別為新北市-龍門露營區、皇后鎮森林、半島秘境;新竹縣-6號花園、天景露營區、香杉露營區;苗栗縣-司馬限360度景觀露營區、逗點露營區;花蓮縣-石梯坪露營區;臺中市-武陵農場、小路露營區、裡冷熊爸營地;臺南市-虎頭埤風景區;高雄市-桂田休閒莊園露營區;屏東縣-賽嘉樂園;檢視露營業者提供之場地是否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以及延期與退費說明是否合理等項目進行調查。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去年行政院消保處曾經針對露營場地進行公共意外責任險調查,發現15家有9家未投保,未保率達6成。這次調查發現,隨機選擇的15家露營業者,未揭露投保資訊比率高達67%。該會呼籲中央主管機關與各縣市政府應要將露營業者納入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類別中,並督促業者依消保法第4條規定,加強網頁資訊充分揭露,提供消費者一個安全的環境,並在官方網站上清楚標示投保資訊,使消費者訂得安心,玩得安全,並保障消費者權益,避免消費糾紛一再產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