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拉美文化合作交流補助申請即日起開放收件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12/15 上午 10:03:56 / 文化藝術
文化部於106年首度支持10個臺灣藝文團隊前進拉丁美洲從事專業文化交流活動,107年將持續依「文化部辦理臺灣與拉丁美洲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要點」鼓勵國內團隊與拉丁美洲藝文夥伴耕耘雙邊合作。即日起至107年1月23日開放徵件及線上申請,歡迎民間藝文組織、法人團體、學術機構及大專院校踴躍參與。
106年度文化部依以上要點補助艾秧樂集等藝文團隊及機構,與阿根廷、墨西哥、秘魯、哥倫比亞、智利、貝里斯、千里達及玻利維亞等國進行文化交流;領域涵蓋音樂、劇場、視覺藝術、電影及社區營造,辦理至少61場次的活動,累積了約1萬6,000的參與人數。
以106年的成果為基礎,文化部107年將依同一要點持續辦理補助,每案上限可獲新臺幣150萬元補助金的額度,邀請國內藝文團隊或人士赴拉丁美洲或邀請拉丁美洲人士來臺共同從事策展、演出、創(寫)作、社區營造、文化資產保存、修復、實習、田野調查與記錄、研究、採訪、報導、工作坊、拍片、公民社會等活動。
文化部表示,可申請本項補助金的活動含「交流合作」及「交流成果推廣」兩類,申請資格需為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或立案的民間團體、法人、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學術機構。文化部將審查申請單位的活動計畫,經評估專業交流、產業合作及衍生合作等直接及間接效益,補助計畫執行支出,或發表、推廣成果等相關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