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奢侈稅初審通過 可能提前六月實施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1/4/6 下午 07:44:00 / 電子政府
民氣可用、層峰表態,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日初審通過「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奢侈稅)草案,對珠寶業者關心的珊瑚被納入課徵奢侈稅的範圍,草案對不屬於保育類珊瑚納入不用課徵奢侈稅範圍。
奢侈稅在立法院財委會初審奢侈稅條文,中午沒有休息,國民黨甲級動員,民進黨沒有太多反對意見,不到2個小時逐條討論就完成,根本不必挑燈夜戰。
草案內容對持有非自用住宅的房屋及其座落基地、空地,在2年內移轉,將分別按照實價課徵奢侈稅;未滿1年者課15%、1到2年者課10%。至於高額消費的貨物,例如小客車、遊艇、直升機、飛機、超輕型載具單價在新台幣300萬元以上,則課以10%的奢侈稅。
朝野立委對官方版草案內容,只刪除「其他經財政部核定」的條文,改以條列方式列出豁免課徵奢侈稅的對象,因此非自願情形而必須出售、都市更新分配房地的移轉、自住房屋改建或與建商合建分售等,不在奢侈稅的課徵範圍。
另外,原本草案中將售價超過新台幣50萬元以上的龜殼、玳瑁、珊瑚、象牙、皮草等,都列入課徵10%的奢侈稅,但珊瑚不一定都是保育類,因此非屬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的保育類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不包括在內。
由於執政黨立委傾向逕付二讀,財政部也表示贊同,預料奢侈稅最快可在六月份提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