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喜過新年爆竹煙火 新北市設專區施放最安全
新網記者林富貴新北報導
2019/2/1 下午 02:26:31 / 生活百科
為提供民眾春節休閒娛樂及安全環境,並有效管理爆竹煙火施放行為,新北市消防局特別規劃於平時及特定節日(元旦、除夕、春節、元宵節、端午節、中秋節及國慶日等),每日6時至22時,分別提供該市3處及8處較空曠地區,開放為爆竹煙火施放專區供民眾施放一般爆竹煙火,以避免隨處施放爆竹煙火,影響公共安全及安寧。
|
新北市設專區爆竹煙火施放位置。(新北市政府消防局提供) |
消防局表示,民眾於施放專區施放爆竹煙火時,除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施放外,應依現場標示範圍或現場管理人員指定之範圍內,朝向空曠區域施放並注意公共安全,嚴禁朝人員、設施物等施放或其他致生危險之行為。
按爆竹煙火管理條例第13條規定,兒童(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2條所稱未滿12歲之人)施放爆竹煙火時,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應陪同,倘經發現未陪同施放,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且兒童禁止施放之一般爆竹煙火種類有升空類、飛行類及摔炮類,請家長多多注意勿購買前述爆竹煙火,以維護兒童施放爆竹煙火的安全,不要因一時疏忽發生遺憾。
消防局呼籲,選購爆竹煙火時,應確認有附加「爆竹煙火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其屬經抽樣檢驗合格,且有明確使用方式及廠商資料,對消費者購買而言,安全有保障。如有發現未貼有認可標示的爆竹煙火,可直接撥打119專線或直接洽當地消防分隊前往取締,以杜絕非法爆竹產品,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新北市設專區爆竹煙火施放相關公告位置及附圖可上新北市政府消防局網站
「防災宣導互動網/爆竹煙火篇」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