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預售票不退 消基會盼7月可再用
新網記者高珮詠台北報導
2011/4/29 下午 05:25:00 / 消費資訊
「2010年世界花卉博覽會」在4月25日正式結束,但預售票已超過退票期限,成為廢票的問題也產生了。
消基會主張花博預售票在展期未結束前均應開放退票後,市政府回應,花博門票的收入屬於政府收入,是一種「規費」,依照《規費法》第19條的規定,消費者持有門票卻未入園觀賞,屬於可歸責於繳費義務人的事由,因此依法可不予退還,同時也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
消基會認為,公部門辦理的展演活動,在退票機制上有重新檢討的空間,如果在展演活動結束後,消費者未使用門票,自然是可歸責於消費者的事由;但以這次花博為例,退票期限卻有7日的限制,這對消費者來說有失公平。
另外,相較於花博,正在舉辦中的宜蘭綠色博覽會則回應,展期結束前均可退票。
消基會提出,退票機制應以《民法》和《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作依據,如消費者欲退票的事由是「可歸責於主辦單位的履約不能或履約不完全」,例如人潮過多進不去、或進入展場後看不到某些主要的景點,在這種情況下,根據《民法》第226、227條之規定,消費者不但可解除契約,還可依所受損害要求業者賠償;若是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如天災)導致展覽或活動中斷、停辦等,民法第225條規定主辦單位也應退票,或至少於扣除必要行政費用後退還餘款。
消基會呼籲,台北市議會應以民眾權益為優先,在現階段可提案要求市政府立即公布具體的餘票補救方案,如未使用的票卡,可抵用各展館於7月後重新開放的門票,或其他任何可行的實質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