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今年首次有形文化資產審議 新增6處歷史建築
新網記者林彥才彰化報導
2020/4/11 下午 08:29:04 / 民俗古蹟
彰化縣政府於109年4月10日召開第1屆「彰化縣古蹟、歷史建築、聚落建築群、紀念建築、史蹟、文化景觀文化資產審議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共審議15案,新增6處歷史建築,分別位於本縣員林市、鹿港鎮、北斗鎮、埔鹽鄉以及埔心鄉,為彰化縣增添文化資產的豐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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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左上至右下為埔鹽大有陳順昌號、明治糖場南員林站、員林郡高等官舍、鹿港北方福德祠、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與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彰化縣政府提供) |
至於曾以一首「素蘭要出嫁」紅透全台大街小巷的已故寶島歌王黃三元,他的故居位於埔心黃家洋宅,彰化縣長王惠美關心本案,在主管週報即指示文化局成立專案,目前已依文資行政程序辦理,將排定日期進行文資審查。
員林市新增2處歷史建築,其中「明治糖場南員林站」為日治時期明治糖場南員林站所在,與縱貫鐵路之軌道相連,車站本體、值班人員宿舍與三鐵共構軌道、轉轍器,原構法及原材料仍在,值得保存。「員林郡高等官舍」為日治時期總督府第四種高等官舍,建築形制及內外部空間仍保留原貌,建築物為日式宿舍獨門獨院,屬高臺式做法,見證當時日本人的生活方式,構造做法具有當時木作工藝之研究價值。
「鹿港北方福德祠」為鹿港最早、廟身完整、文物收藏亦頗豐之土地公廟,其於地方、宗教與建築史料皆有其重要意義,尤其,木屏門雕刻為咸豐戊午年的作品,即咸豐8年(1858),彌足珍貴。北斗鎮的「日本豐里移民村大橋組指導官舍」,原為移民村指導官舍,對於彰南地區曾是日本移民村之歷史,具有見證之價值;原有的移民村建築多已拆除,而本建築及其周遭道路系統保留完整,可訴說日治時期移民村之風貌。
「埔鹽大有陳順昌號」建於日大正甲子年(13年),有銃樓,為防禦型建築之合院複合性建築。其磚砌工藝細膩,有蜈蚣腳簷飾,右外護龍穀倉有增加通風採光之傳統工法太子樓,甚為罕見,正身及左右護龍屋頂構造融合傳統閩式瓦作及日式構法。建築裝飾包括郭新林家族風格之精緻彩繪,及鹿港書法名家鄭貽林之墨跡。此外,位於埔心鄉的「埔心舊館保甲事務所」,建築本身為磚構造,具有20世紀初官式辦公廳舍的建築工藝價值,西式屋架,屋頂下方有圈樑,正面成山形牆立面,為日治末期紅磚造辦公廳舍的典型,目前本縣乃至全臺各地,保甲事務所已不多見,具稀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