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為首頁
加至最愛
檢視信箱
進入商場
前往藝坊
 
現在時間 現在時間

Hi, 您尚未登入喔! 會員 登入 註冊

略過巡覽連結

新北市樹林區花坊職場性騷擾案裁罰25萬元


新網記者林富貴新北報導
2011/8/29 下午 08:17:00 / 人權社會

 新北市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今日對樹林區某花坊職場性騷擾案做出裁定,由於張姓負責人既是雇主同時又是加害人,多次以言語、肢體性騷擾申訴人,事後亦無悔意,委員會評議結果裁定職場性騷擾成立,並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加重處罰新台幣25萬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 廖女士於今年2月下旬起於樹林某花坊任職,全體員工僅張姓雇主、老闆娘及她3人。自5月起,張姓雇主即多次利用兩人獨處機會,藉口廖女士手臂很粗而搓揉其上臂,或用手捏其臀部說「屁股有贅肉要減肥」;同時也會以「第一次和男朋友哪裡發生?」「會不會幫男朋友口交?」以及「穿什麼顏色內衣?」「何種罩杯?」等言語騷擾,雖然廖女士當面表達不舒服,但雇主並未改變騷擾行徑。

 廖女士於7月7日向勞工局申訴遭雇主不當性騷擾,勞工局立即與申訴人進行訪談,並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02條規定,於7月11日發函通知該花坊張姓負責人陳述意見,雇主卻以「視同家人」、「疼愛女兒」、「開玩笑」等理由帶過。廖女士也向板橋地檢署提告,檢察官業已於8月上旬依刑法「強制猥褻罪」對張姓雇主提起公訴。

 新北市就歧委員認為,雇主負有維護職場性別工作平等的義務,該案張姓負責人既是雇主又是加害人,而且依照廖女士說法,雇主從來沒有當場道歉,事後也沒有悔改之意,委員會最後裁定該案成立,並決議處罰25萬元。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人權社會
採訪:林富貴 日期:2011/8/29 下午 08:17:00
關鍵字:

留言版

文章主題
(回覆時可不用填)
姓 名
評 等
    
Email
驗證碼
ABC (有分大小寫)
留言內容

回覆主題
圖片
     

閱讀更多林富貴報導
林富貴報導列表
91記者節 新北記者職業工會辦理聯誼餐敘
新聞媒體 2020/9/1 下午 08:36:50
不分晝夜 特戰官兵濱海城鎮要地"夜行軍"訓練
電子政府 2019/3/29 下午 10:18:18

閱讀更多新網專題
新網專題列表

閱讀更多新網新聞
新網新聞列表
里仁推廣國產雜糧有成 獲農糧署頒贈感謝狀
產業經濟 2024/11/14 下午 06:10:06
排灣族手紋耆老李直英Liveges Rusiguwan辭世
回憶紀念 2024/11/13 下午 07: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