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門浴火重生 "促參法"惹爭議
新網記者許惠涵台北報導
2009/4/14 上午 09:28:00 / 文化藝術
雲門舞集八里排練場去年遭大火燒毀後,今在臺北縣政府的協助下,將以「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的方式,進駐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13日上午臺北縣長周錫瑋、雲門創辦人林懷民及雲門文教基金會董事長申學庸等人完成簽約。
雲門舞集去年4月依促參法46條向臺北縣政府提出申請,於5月通過初審,9月再通過審核,今年3月被評選為最優申請人,13日正式與縣府完成簽約,取得興建營運淡水文化藝術教育中心40年的租期,如表現良好可再續約10年。
周縣長表示,雲門是首位以「促參法」取得政府閒置空間使用權的文化藝術團體,但「促參法」本是針對營利企業,以商業利益的標準要求藝文團體,不但不妥且缺乏合理性。林懷民也呼籲中央應增訂新法因應新時代,他表示,希望雲門是第一個,也是最後一個使用「促參法」的案例。
此外,周縣長也期望以雲門舞集作為其他政府協助藝文團體的參考典範,盼能使中央延伸至地方齊心協助藝文團體深耕,並發展全面性文化藝術產業,豐富臺灣藝文環境的本質,穩固台灣社會的文化基礎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