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汰害群之馬 法官評鑑新制明上路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5 下午 08:02:19 / 人權社會
法官法立法完成,去年7月6日經總統公布,關於司法官評鑑制度將於明天上路,提供多樣化啟動淘汰不適任法官機制。
司法院表示,為了淘汰不適任法官,「法官個案評鑑制度」將在明天正式上路,在審判中有「問案態度不佳」等違失問題,民眾可請求對法官個案評鑑;若被投訴的法官真的被查出有違法情節,最重可免除職務。
該院人事處處長梁宏哲指出,立法院於去年6月中通過法官法,建立法官評鑑制度,外部評鑑設法官評鑑委員會、內部評鑑設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並設職務法庭,評鑑委員包含3名法官、3名律師、1名檢察官及4名社會公正人士,具有多元代表性,不會讓外界有官官相護的質疑。
梁宏哲說,經評鑑委員會評鑑後,違法情節重大者將送職務法庭,作撤職或轉任法官以外職務處分,讓不適任法官退場;違法情節輕微者,則送人事審議委員會作告誡等處分;若違法程度尚未達到懲戒必要,則由所屬法院作行政監督處分。
他表示,其中免職、撤職並停止任用、轉任其他公職等三種懲處,都可淘汰爛法官,且不得轉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