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定古蹟文萌樓轉賣 屋主提告日日春敗訴無法續租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2/5 下午 09:04:12 / 人權社會
日治時期台北市歸綏街公娼館文萌樓,目前一樓由日日春協會租用,去年劉姓屋主買下不願再出租,提告要求遷出,法官認為日日春與原屋主的租約沒約定期限且未辦理公證,判決日日春敗訴。
日日春協會祕書吳若瑩表示,文萌樓共2層樓,被列為市定古蹟,該協會於10多年前廢娼後,向住2樓的屋主長期借用1樓約20多坪空間,裡頭保存過去公娼的執業房、禁止學生進入的公告等擺設,供民眾參觀。
吳若瑩指出,這棟陳舊的文萌樓從日治時代就是公娼館,國民政府遷台後延續作為公娼營業場所,牆上迄今還掛著幾十年前留下的特種行業營業證明,10多年前公娼廢止後,該地點由日日春協會租下,做為推動性交易除罪化的據點,但前屋主在2006年轉手後,新屋主卻馬上打官司要求他們要搬走,日日春想要續租,劉姓屋主不同意。
她說,法院要求日日春1個月內籌到330萬的擔保金,得免為假執行,否則就必須要遷出這棟建築;但如果日日春有這筆錢的話早就買了,沒有必要用租的,日日春將上訴,明日並出面召開記者會,反對文化資產變成炒地皮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