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法防媒體巨獸 旺中併購案跨黨派立委要求NCC駁回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4/25 下午 04:44:54 / 新聞媒體
旺中寬頻併購中嘉案爭議不休,民進黨立委尤美女、林佳龍、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台聯立委林世嘉及黃文玲等人聯名提案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要求系統經營者跨媒體的持股比率不得超過10%。
旺旺集團旗下擁有報紙、雜誌等媒體,轉投資的旺中寬頻如今打算進軍系統業者,,引發社會憂心出現媒體巨獸,影響言論自由與媒體產業的競爭,立委尤美女等人今日提出「有線電視廣播法」修法草案,明令禁止媒體業者或持股超過10%的股東,不得經營媒體服務產業,避免垂直壟斷。
尤美女提出的「有線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獲得朝野立委共同提案與連署支持,她表示,期盼儘速通過修法,避免媒體巨獸一再限縮台灣言論多元化。
台大新聞所教授張錦華表示,NCC去年審議大富凱擘併購案時,就已確立「系統台業者不得經營新聞台」的規範原則,應將此標準貫徹在旺中案審查,並應將此原則法制化。
台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教授劉靜怡則指出,台灣有線電視產業20年來一直往病態方向發展,而產權多元化是言論多元的基本要件,如果還不立法規範,未來媒體併購情況將愈來愈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