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意台灣 政府鼓勵文創產業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5/14 下午 05:45:00 / 電子政府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經濟部、新聞局、教育部、文建會提出的「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將往環境整備及6大旗艦重點計畫,建立文創產業發展平台發展,方案包含二大主軸、五大策略和六大旗艦產業,5年可望創造新台幣上兆元產值。
文建會今天下午舉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方案」記者會,黃碧端主任委員在會中表示,行政院推出的六大新興產業最後一波是「文化創意產業」,預計2009年到2013年,四年之內要投入300億元,推動電影、電視、流行音樂、工藝、設計、數位內容等六大旗艦計畫,要打造台灣成為亞太區的文化創意產業匯流中心,不但要創造兆元產值,還要創造20萬個就業機會。
黃碧端說,整個計畫分為環境整備及旗艦計畫兩大部分;環境整備部分包括文創人才培訓、法規鬆綁、市場開拓和協助文創業者取得資金等,要把國發基金原有的200億元專款預算,將全數提撥成立「文化創投基金」,協助文創業者取得資金。此外,也將成立類似資策會的組織,來專職負責推動整個文化產業,扶植華山、台中、嘉義、台南、花蓮等六個文創園區,以形成周邊產業鏈,帶動民間更多的投資與發展。
旗艦計畫部分則是分為電影、電視、流行音樂、工藝、設計、數位內容等六大計畫,要藉由兩岸的電影、電視合拍培養台灣的影視人才,也要加強台灣流行音樂的海外行銷,並發展電子書等數位內容商品,還要強化設計產業及工藝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