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文創人才 台灣除演藝表演缺經紀人才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5/22 下午 08:05:47 / 文化藝術
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碧涵、陳學聖今日在立法院舉行「檢討再出發,台灣文創何去何從?」系列公聽會,討論文創人才培育議題。
文創產業代表賴璟鋒表示,政府應給文創產業好的發展環境,如便宜廠房、辦公室及方便的貸款管道,他舉出有申請政府補助的單位,從送件到核發經費等了8個月,申請貸款也等了好幾個月仍還拿不到錢。
台灣創意設計中心人才培育組長簡思寧表示,目前缺乏經營面、行銷企劃面人才,學校和實習制度的連結太弱,缺乏足夠誘因吸引人才進駐。
文化大學創意產業中心主任李欣龍則指出,學校不應過於目標導向,否則最後恐會淪為補習班,台灣擁有許多人才,不需培訓,只須擔心是否有足夠的舞台給人才發揮。
台師大社會教育系副教授廖世璋建議,建立文創業經紀人證照制度,讓創作回歸創作,經紀致力於推銷、尋找買方,各司其職。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連玉蘋回應,台灣除了演藝表演之外,其他文創產業欠缺經紀制度,創作者完成作品後不知所措,相較之下美國對此已經行之多年,值得台灣研究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