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怠速3分鐘不熄火 6月1日起正式開罰
新網記者邱榆蕙新北報導
2012/6/1 下午 04:25:55 / 交通運輸
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日上午至板橋車站、淡水及新店捷運站3處,針對停車未熄火之民眾及排班計程車進行勸導及稽查;下午則於學生放學時間至海山、板橋、江翠、莒光等4間國小,將重點放在接孩子放學的家長及安親班車輛。
環保局後續也將優先針對車站、醫院、學校、風景區人潮眾多且易有停車等情形,或民眾常陳情之停車場站等進行重點稽查。
該局局長劉和然表示,今日主動勸導及稽查共521件,其中大客車16輛、小客車304輛、機車201輛,過程中民眾普遍都能遵守法令規定、主動熄火,其中未主動熄火者不到1成,經勸導後均迅速熄火或駛離,未有違規告發案件。
劉和然強調,這項執法不是以開罰為主要目的,主要希望藉此養成民眾停車記得隨手熄火的習慣,以減少空氣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因此將以勸導為主,處罰為輔;但若碰到屢勸不聽或車主不在車內且長時間怠速的情形,稽查員將現場採證予以告發,以維護空氣品質。
他說明,在3至5月的宣導期中,宣導人員已針對車站、學校、醫院及風景區等共49處人潮聚集之公共場所進行法令宣導,宣導超過3,000人次。在宣導過程中,有許多民眾都表示願意配合法令規定,但有少部份民眾則擔心停等紅綠燈時超過3分鐘被處分,針對此類因交通管制或塞車所造成之停等狀況,都在法令的排除條款中,請民眾不用擔心。
此外,遇到車內有病患或老人、幼童及行動不便者等特殊情形,則會以勸導方式,避免開罰;倘仍有其他特殊不適用法令之情況,將提供環保署做修法參考。
為有效執行稽查工作,雖然現在全國「紅外線熱像儀」缺貨,但環保局特別製作了符合新北市稽查需求、造價低廉且好操作的「怠速風車測量儀」,供13區環保派出所稽查員使用;儀器配備有2座具伸縮桿的小風車及計時器,風車的功用在於顯示車輛排氣管是否有排氣情形,故量測時1支對準排氣口,另1支則作為對照組,可藉以排除風的影響。
環保局再次提醒,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只要駕駛人停車未熄火超過3分鐘,將予以開罰,機車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大型車5,000元,並按次處罰,最高罰鍰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