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批銀行起息點設下限 存款未達1萬不計息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7/16 下午 06:09:50 / 財經金融
國內活期存款利率低,部分銀行卻對存款仍訂有起息點條款,門檻甚至高達1萬元,即帳戶內每日存款餘額若不到銀行設定最低金額就不孳息,吃定消費者。
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日公布調查,有8家銀行於「活期」與「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訂有起息點條款,即消費者帳戶內的每日存款餘額若不到銀行設定的最低金額,就不孳息。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6月下旬以國內10家銀行業者為調查對象,至銀行官方網站下載「存款(開戶)」契約書,以一般存款戶的約定事項為主,檢視是否有對消費者不利的內容,發現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合作金庫銀行、花旗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及彰化銀行,發現多以新台幣1萬元為最低起息單位,僅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約定活期儲蓄帳戶為5000元。
另外,其中甚至有5家銀行還約定「計息以百元為單位」,換言之,即使消費者帳戶內還有9,999元,仍然沒有利息,若存款金額為1萬99元,其中99元的尾數也沒有利息。
消基會調查還發現,多數樣本銀行訂有「靜止戶條款」,其中台北富邦銀行、台新國際商業銀行、國泰世華商業銀行等3家銀行規定,若帳戶餘額未達最低門檻,就會逕行轉為靜止戶,意即可以不先知會存戶,甚至國泰世華商業銀行還約定,最低限額會隨時調整;合作金庫銀行、花旗銀行、華南商業銀行、彰化銀行等4家銀行則約定,若未達最低限額「得」轉入靜止戶,並沒有登載是否會通知存戶。
消基會秘書長陳智義批評,若銀行對存款仍訂有起息點下限,那貸款部分也應比照辦理,否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
蘇錦霞呼籲銀行業者,應說明為何設定1萬元為起息點的理由,同時希望金管會銀行局能出面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