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受刑人保費全民付 不符公平原則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9/8 上午 11:53:18 / 社會福利
二代健保確定將於102年元旦開始實施,新制上路後,全台49所矯正機關收容人將成為全民健保保險對象,與全民同享健保醫療權益。
真對這項措施,民間監督健保聯盟表示,受刑人本來就不應排除於健保體系之外,但原本以家戶總所得做為健保費基的規劃被推翻後,受刑人服刑期間的保費將由全民買單,相較於國內多數低薪族和失業勞工需自行繳納保費,顯然有失公平。
保盟發言人滕西華表示,基於健康權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受刑人本來就應納入健保體系,且在原規劃以家戶總所得做為費基的二代健保制度下,和全民負擔相同的保費,但自從家戶總所得被推翻後,為了維持原六類十四目的投保分類,健保局竟將全國約6萬5千名受刑人歸屬為第四類第三目,由法務部、國防部全額補助保費,形同全民買單。
滕西華說,依101年7月第四類平均保險費每人1,376元計算,估計政府每年至少需支出近11億元補助受刑人的保費,而同樣金額卻可以補助近12萬名失業勞工眷屬的保費,這種情況對全國必須自行繳納保費的百萬名低薪族、近50萬失業勞工和至少285萬家庭主婦而言,實在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