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表演藝術團隊創作科技跨界作品可補助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0/1 下午 06:18:51 / 文化藝術
文化部為建立跨界創新製作標竿,訂定「文化部表演藝術團隊創作科技跨界作品補助作業要點」,補助在國內製作且結合數位科技之表演藝術創新製作,即日起受理申請。
該部表示,透過公開方式徵選具潛力之一般跨界創作及大型跨界創作予以補助與輔導,以發掘展現高度藝術性、精緻性與互動性之旗艦型創新製作。
這項補助要點之補助範圍及原則以在國內製作且未曾公開演出之新製作為限,以補助表演藝術結合科技之支出為主;包括具備感知與互動功能之硬軟體系統、多媒體應用工具及其他科技媒體與材料等、引進上述科技所需技術顧問及跨界整合之聘雇費用與其他與跨界應用有關之創作支出,但不包含受補助團隊之行政管理費。
補助類別分為一般跨界創作及大型跨界製作,採競爭型補助機制。大型製作補助額度以新臺幣1,500萬元為上限,實驗性製作則視計畫內容補助。
這項要點自即日起至101年11月20日止,受理102年度辦理計畫補助申請。申請案件以郵寄、快遞或親送文化部辦理;以郵寄方式送達者,以截止日當日郵戳為憑。申請案件外包裝請註明「表演藝術團隊創作科技跨界作品補助」。
相關資料可至
文化部網站便民服務/下載區/申請表格中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