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C站站少收兩塊 國庫損失6億
新網記者吳岱穎台北報導
2012/10/5 下午 07:57:03 / 交通運輸
立委李桐豪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遠通ETC自開辦以來,就屢屢未達合約規定的使用率,然而交通部高速公路總局不但未對ETC使用率不達標準開罰遠通公司,還用政策補貼,徒使國庫損失達6.06億元。
E TC收費標準是過站一次38元,因民國101年5月23日開始實施的「ETC、eTag用戶過路費9折優惠」的補貼政策,每站ETC用戶改收36元。李桐豪說,根據高公局推估,站站36元政策截至今年年底,將使國庫短收達3.86億元,若再加上遠通公司應繳卻未繳的罰款2.2億元,交通部、高公局聯手圖利遠通公司竟高達6.06億元。
面對這樣的指控,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代表吳木富表示,遠通公司只是代收機關,收費是繳給國家的,遠通並未圖利,目的只是推廣ETC。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業務組組長彭煥儒說到ETC未達使用率標準的問題,交通部高公局也一直在努力想辦法,不管是透過優惠價格鼓勵民眾使用,還是要求廠商推廣收發器,最終還是希望未來能做到計程收費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