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想取消手機上網吃到飽 消基會批變更貴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2/13 下午 01:45:19 / 虛擬網路
政務委員張善政日前主張手機上網資費「應取消吃到飽」方案,消基會批民眾若使用非吃飽的方案,收費最比吃到飽多出1.75倍。
消基會今公布各家電信業者非上網吃到飽的手機上網資費試算結果,以大部分使用者每月手機上網用量1G至2G用量計算,若不申辦吃到飽,上網費用約在1,393元至4,108元之間,若將電信業者收費上限併最入計算,實際收取費用則在800元至2,200元不等。
該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政府與電信業者先前指出,國內行動上網塞車與吃到飽用戶重度使用網路資源有關,希望檢討現行吃到飽方案,取消吃到飽以建立用戶合理使用行動網路習慣,該會認為行動網路塞車與吃到飽用戶無關,而是整體網路建設趕不上用戶需求所致。
消基會調查國內非吃到飽服務,國內業者提供的非吃飽費率不僅選擇不夠多,收費也偏高,若政府貿然同意業者取消吃到飽費率,將使消費者需負擔較高的非吃到飽費率,損害消費者權益。
《消費者報導》雜誌社長鄧惟中則指出,大部分業者提供的非吃到飽費率傳輸量偏低,且8成業者未提供中等使用量適用的資費,業者應該制定更靈活的方案,讓消費者自行選擇。
該調查研究中華電信、遠傳、台灣大哥大、威寶、亞太共5家電信業者吃到飽與非吃到飽行動上網服務,以NCC統計行動上網用戶每月平均使用1GB資料量為中等使用量作基準,發現大部分非吃到飽費率多在500MB以下,所提供的傳輸量偏低,8成業者未提供中等傳輸量資費,迫使使用量在500MB以上的用戶不得不選擇收費更高的5GB或沒有使用量上限的吃到飽費率。
消基會呼籲,業者應在資費方案傳輸量500MB與吃到飽方案之間,提供更多級距的傳輸量選擇,讓更多消費者都有適當的費率可以使用,如果消費者的需求量不大,還是支付了相當於吃到飽的費用,相當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