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工作除罪除罰化 是否設專區由地方決定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6/24 下午 10:05:00 / 人權社會
性工作到底有沒有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第1項第1款罰娼不罰嫖的法令是否該廢除?
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上午主持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時裁示,將改變過去罰娼做法,原則上除罪除罰化,也就是將不罰娼,至於是否設立專區,由內政部研擬管理法令後,再由各地方政府決定。
行政院今天召開人權保障小組會議,劉兆玄在聽取內政部有關性工作除罪化的報告後決定將性工作「除罪化、除罰化」,內政部將於六個月內研擬性工作管理辦法,並決定要不要以設專區的方式來管理。而在完成除罪化之前,行政院也要求警方不可刻意取締性工作者,若取締不計入績效分數,並建議法院方面對於性工作者能處以罰鍰代替拘留,並且要符合比例原則。
劉兆玄裁示主管機關內政部在6個月內,儘速研擬性工作相關管理法令和配套措施,再研修社會秩序維護法。至於各縣市要不要設置所謂的紅燈區,原則上不以公投方式辦理,比較適合由各縣市政府和議會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