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應台:通姦應該除罪化方符國際人權指標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3/3/14 下午 05:49:47 / 人權社會
文化部長龍應台今日在行政院會「國家人權報告推動辦理情形」提出通姦應該除罪化的言論,下午在與英國文化傳播與文創部長艾德維濟會面後答覆記者詢問時,重申維繫婚姻感情,不應該靠警察和偵探,這樣的法條令她在國際間談人權時感到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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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長龍應台今日提出通姦應該除罪化的言論,引起廣泛討論。(歸鴻亭攝影) |
通姦是否除罪化,被視為人權指標之一,龍應台表示,台灣民主發展快速,在她成長過程,不論在國外念書、教書,談及出版法、刑法一百條內亂罪、刑法通姦罪等都讓她很尷尬,也讓人覺得台灣不夠自由。
她說,台灣是進步的社會,不用道德層面去討論,那會沒完沒了;不過這個時代每個人都有身體自主權,婚姻還要靠法官、警察和偵探在背後支撐,太荒謬了。
法務部隨即指出,司法院大法官會議第554號解釋已認定通姦罪未違憲,通姦罪是否除罪化,將廣納各界意見後,交由刑法研修小組審議,目前已知南韓也有通姦罪,至於其他國家是否有通姦罪,將進一步蒐集外國立法例相關資料,再交給刑法研修小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