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藝術專案補助 扶植劇場策展長銷節目演出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4/10 下午 02:52:08 / 文化藝術
為配合「台北藝術中心」興建營運計畫,同步厚植表演藝術團隊執行演出節目能量,及早培育劇場策劃製作人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今年起特別爭取專案補助預算,並依《台北市藝文補助暨獎勵自治條例》訂定「台北市102年度表演藝術專案補助申請須知」,專案補助表演藝術計畫。
文化局表示,專案補助計畫有兩個申請項目,分別是劇場策展人才培育計畫,及長銷式節目演出扶植計畫。其中劇場策展人才培育計畫的申請資格必須是設籍台北市之個人或團體,執行期程至少3個月。
長銷式節目演出扶植計畫則限團體申請,執行地點須於台北市。長銷式節目係指以連續演出至少3週,每週至少4場次,總演出場次不得少於12場且總席次不得少於3,600席之售票性劇場演出。申請時還須提列市場開發計畫與票務策略。
表演藝術專案補助方案即日起開放申請,受理102年12月31日前之執行之計畫,4月30日下午5時截止收件。相關申請書表請以A4紙張直式橫書缮打、影印,一式10份,於截止日前郵寄或送達北市市府路一號西北區4樓文化局局秘書室總收文處簽收。
為讓有興趣的個人或團體更了解此方案,文化局將於4月10日下午2時30分於水源劇場舉辦申請說明會。詳情可洽文化局第三科1999分機3563、3537、3545,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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