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今終於簽訂漁業協議 台灣漁民可在釣魚台作業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3/4/10 下午 05:45:09 / 國際現勢
第17次台日漁業會談今日下午在台北賓館舉行,經過近2個小時的會談,雙方簽署重要的「台日漁業協議」,台灣漁民在釣魚台作業水域擴大將近1,400海浬,約4,530平方公里,未來將可以在相關海域作業,不受日方公務船驅趕。
今日這場會談我方由亞東關係協會會長廖了以擔任團長,外交部、海巡署、漁業署等官員都參與,日本方面則由交流協會會長大橋光夫擔任團長,人員包括外務省、水產廳、海上保安廳等相關人員。
外交部表示,台日漁業談判從民國85年來,歷經16次的正式會議及多次的預備性磋商,雙方都未能有實質成果,本次協議的簽署,讓雙邊能擱置爭議、共享漁權,解決懸宕17年的台日漁業問題也獲得具體成果,可說是一個重大突破。
在這項協議中針對雙方重疊專屬經濟海域的漁業作業安排達成協議,並未涉及雙方對主權的主張。釣魚台列嶼周邊12浬是我國主權所及的領海,並不包括在協議適用海域之內。不過我方列入了「免責條款」,確認協議各項的規定,不會損及我主權及海域等相關國際法各項問題的立場與見解,這也讓中華民國在釣魚台列嶼的主權,能繼續保持原有主張。
雙方對釣魚臺列嶼主權各有主張。我國對該列嶼的一貫立場為:「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未來我仍將堅定主張並維護我釣魚臺主權,寸步不讓。我國政府對捍衛主權、保護漁權一貫採取堅定的立場,絕不會以主權換取漁權,未來將與日方持續協商,擱置爭議。
協議中也納入了「適用海域」,未來台灣漁民在相關區域內將可安心作業。但有關北緯27度以北及日本先島諸島以南的我國「暫定執法線」內,政府仍將繼續維護我國漁船現行作業環境,以保障我國漁民合法權益。
外交部指出,主權絕不能分割或退讓,但資源可以分享,是總統馬英九提出「東海和平倡議」的基本理念。這次「臺日漁業會談」亦因該倡議而獲共同協商基礎,也為兩國友好關係樹立新的里程碑,期待今後雙方能在此基礎上,持續加強各層面友好合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