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金音創作獎"起跑 總獎金230萬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4/12 下午 03:54:08 / 文化藝術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今日公告「第四屆金音創作獎」獎勵要點,自6月3日起至7月12日止受理報名,總獎金達新臺幣230萬元,共有21個獎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局表示,「金音創作獎」有別於金曲獎的一大特色就是鼓勵創作,希望能激發更多元、前衛、不受既有模式框架的音樂創作元素,期待能注入更多嶄新的音樂創作能量,引領臺灣音樂開創新視野。
該局指出,為達成鼓勵創新和多元創作的目標,參考國際音樂發展趨勢、衡酌國內音樂生態,同時邀請業界進行諮詢後,針對不同樂風設置「搖滾」、「民謠」、「嘻哈」、「電音」、「爵士」、「節奏藍調」等6種類型獎項,讓擅長不同曲風之音樂創作者都有發揮的舞臺;並設有「最佳現場演出」及「最佳樂手」等獎項,以呼應國內蓬勃的live house現場表演生態,並給予樂手演奏專業性之肯定。此外,今年更參考美國葛萊美音樂獎項作法,於要點中明訂,未來各類型音樂獎項若連續3年報名件數低於15件,將取消該類型音樂獎項,以期金音創作獎的獎項設置能更符合時代潮流,且貼近音樂界實際發展狀況。
今年多項大獎的報名資格較為放寬,例如在創作比例規定方面,本屆參賽作品中只要有70%之「詞或曲」為參賽者所創作即可報名,且爵士與電音之重新編曲亦可視為創作;而在最佳新人(團)獎中,只要未曾公開發行實體專輯者均得報名新人獎。另外本屆最佳樂手獎之得獎名額也由原1位增列為3位,以鼓勵不同類型之優秀樂手。
凡於101年7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期間,在我國國內首次以實體出版發行或在音樂數位平臺發表之專輯或EP均可報名參加,除評審團獎及傑出貢獻獎由評審書面推薦外,其他獎項一律採網路報名參賽。6月3日起有意參賽者可至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網站線上報名,並連同參賽作品於報名截止期限前一併送交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頒獎典禮預定於11月2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