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邦集團電子書兩岸授權契約範本發表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4/25 下午 03:17:29 / 經史子集
科技的進步,電子書的出現帶給讀者更多不同於紙本的體驗,電子書對於消費者已經不再是陌生的名詞,透過網路,電子書更可不受區域的限制,在大陸、港澳等全球華人市場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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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律師蕭雄淋說明電子書兩岸授權契約範本內容。(城邦集團提供) |
根據台灣數位出版聯盟在去年針對台灣數位出版市場的現況研究顯示,電子書已從最初的科技先驅族群慢慢擴散到年輕族群,並由北部擴散至中南部;但讀者仍認為目前出版社提供的電子書數量不夠多,讀者希望看到更多樣性的內容。另外,即使市場有這麼多對於電子書的需求,卻有超過6成的出版社尚未投入電子書市場,原因除了數位技術人力不足之外,數位版權也是一個關鍵因素。
過去出版社的授權合約是以紙本作為基礎,結帳也是以本數和作者拆分,但當通路從書店變成網路平台時,出版社就必須因應修正與作者的合約,才能銷售電子書。而在與平台商的合約上,除了數位版權管理(DRM)變成出版社的重要議題外,也因為網路平台因應技術發展所衍生的銷售與促銷形式多元,反而產生不少平台商、出版社與作者之間的糾紛,例如各級政府採購電子書時常常出現的一些免費試讀方案、亦或是日前大陸電子書平台當當網與京東商城的電子書限時免費下載事件,這些銷售模式事實上稍一不注意都可能侵害出版社與作者的權利,使得出版社不敢輕易銷售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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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書的出現帶給讀者更多不同於紙本的體驗,但要普及就需要解決數位版權問題。(城邦集團提供) |
為了讓台灣的出版同業能夠更清楚電子書時代的銷售形式,加快邁入數位出版的腳步,今年城邦出版集團透過文化部與台灣數位出版相關公協會的協助,以研討會、訪談等方式,蒐集台灣出版業者在電子書銷售台灣、大陸平台所遭遇的問題,問題經整理後,邀請著作權律師蕭雄淋、幸秋妙進行回覆與撰寫合約範本。並將合約範本區分為台灣、大陸B2B(圖書館、企業採購)、B2C(一般大眾)市場的電子書授權合約範本,與合約常見問題,提供出版社在進行電子書銷售時的參考。
蕭雄淋表示,目前電子書平台與出版社的合約,實務上是比較籠統的,因為數位形式多變,雖然這樣的合約可提供平台商更多銷售上的彈性,但是在銷售模式上出版社本來就有權利了解。出版社在使用手冊之前,可以先從著作權基本概念與常見問答開始,確認與作者的合約可進行數位出版後,將平台商提供的合約與範例,與手冊上的進行比較,以便確認可授權範圍,另外,因為數位出版的形式變化多元,不要把手冊內的範本當典範,手冊目的是在於方便出版社提供可能的磋商機會和思考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