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文化中心雷大雨小? 龍應台:先求有廟再求好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5/29 下午 05:17:20 / 文化藝術
針對立法委員邱志偉今日質疑文化部海外文化中心業務及預算一事,文化部澄清所指102年度編列之1.2億元,其實並非僅有展演場地的租金,還包含舉辦臺灣電影欣賞、戲劇表演、文學及藝術講座等活動所需要的相關專業設備,以及維持文化中心的必要行政費用。
邱志偉今日質疑文化部在海外設立了11個據點,光是租金就需要2億元,卻沒有實際工作計畫,文化部長龍應台回應,海外派員有總額控管,很多事都必須跟當地政府協商,有些海外中心只能「先求有再求好」。
文化部則形容,「和尚要念經也要先有廟」,海外據點需先有房舍,但經費不是只用在租用房舍,還有設備、營運費,海外文化中心和台灣書院都是推動台灣文化國際交流,但會依據各中心的特色規畫不同的活動,讓當地民眾透過電影、繪畫或書籍認識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