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商品秤重賣 因比重關係消費者被坑不自知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8/13 上午 11:27:28 / 消費資訊
物價飆漲,民眾買東西精打細算,但是小心賣場玩花樣,可能因此買貴而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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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王育敏質疑許多品牌都悄悄地把單位從毫升換成公克,因比重關係簡直是偷斤減兩欺騙顧客。(歸鴻亭攝影) |
目前許多品牌都悄悄地把單位從毫升換成公克,立委王育敏說明,常溫下1公克水等於1毫升,由於洗衣精比重比水大,1公克洗衣精少於1毫升,因此2千公克裝洗衣精,實際上會比2千毫升洗衣精少1百公克,1年累積兩者相差1千2百克,等於1年少了3分之2瓶量,這部份有刻意誤導消費者嫌疑,簡直是偷斤減兩欺騙顧客。
王育敏表示,目前市面上販售之本土品牌清潔劑的標示單位並未統一,民眾難以進行比價,而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目前只抽驗固體、粉狀洗衣劑,洗衣精、沐浴乳等液體商品卻無法可管,德國和美國等先進國家都以單位定價,液體產品以容量單位來標示,要求政府修正《商品標示法》12條,販賣業者標示總價及商品單位價格,同種類商品應以相同單位標示價格,保障消費者權益。
標檢局第四組長周俊榮回應,受限於測量工具,檢驗多以質量為主,體積還要涉及到比重,這一部分可能還要再強化瞭解,未來可依國內需求,配合相關法規修訂而改進。
消保官王德明則承認,單位定價就是以一瓶蓋作單位定價,有的是以公克,有的是以毫升,這個部分就算消保官在現場,也沒辦法馬上換算,消費者是完全無法比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