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可選擇裙裝或褲裝 民團建議男生也可穿裙上學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8/14 下午 08:13:03 / 人權社會
教育部今日舉辦校園性霸凌處理機制檢視及評估公聽會,與會的民間團體主張教育部應關心跨性別的學生,應開放學生自行選擇穿男女制服。
同志諮詢熱線社工主任鄭智偉在會中表示,現在女生已可以自行選擇穿裙裝或褲裝制服,但如果是生理上是男生、性別認同卻屬於女生,卻無法穿裙子進校園,這部分也應開放。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科長柯今尉表示,教育部去年再度發文提醒學校,學生不論想穿裙裝或褲裝制服,學校都要尊重,不能因此處罰學生,設計校服時也應注意學生的需要。
柯今尉指出,根據《性別平等法》第14條,學校不能因學生性別特質而有差別待遇,也就是學校不能因為學生選擇穿裙子或褲子而予處罰。如果學生不穿制服或制服不合格,學校可依校規處理;但如女校制服有裙子和褲子,女生因性別認同堅持只穿褲子的制服,學校不能因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