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展演票券定型化契約宣導說明會 10月份南北開跑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9/30 下午 09:48:54 / 文化藝術
為加強各界人士了解藝文表演、藝文展覽票券相關規定及權利義務歸屬,文化部將於10月份在臺北、高雄舉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計4場宣導說明會,活動免費,即日起受理報名,歡迎消費大眾、售票業者、藝文展覽業者及藝文表演業者報名參加。
文化部表示,藝文展覽、表演活動之參與為國人重要休閒娛樂活動之一,相關衍生之票券消費糾紛事件日漸增多,為健全藝文產業之發展,兼顧業者權利並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我國消費者對整體藝文環境之信賴,文化部針對藝文表演及展覽票券消費所涉重要事宜,於101年6月29日訂定發布「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102年3月13日訂定發布「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為使各界人士瞭解其相關規定之重要性,消弭消費爭議,廣邀業者及消費大眾參與本項宣導說明會。
這次活動將於臺北、高雄舉辦4場次說明會。北部場次將於臺北大學民生校區舉辦,10月4日舉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10月18日舉辦「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南部場次將於高雄ICCK國際會議中心舉辦,訂10月11日舉辦「藝文表演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10月25日舉辦「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宣導說明會。每場次預計招收80人,以消費大眾、售票業者、藝文展覽業者及藝文表演業者為對象,活動全程免費。
活動特別安排「現場來賓問答Q&A」,供與會來賓提問、交流,並由講師及文化部人員為來賓解惑,希望透過直接溝通及意見交流方式,蒐集各場次與會人士所提供之寶貴意見,作為未來研修相關規定之重要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