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輪胎回收再利用 創造國內道路工程新指標
新網記者吳培婷台北報導
2013/10/8 下午 07:33:01 / 生態環保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日發表廢輪胎新用途,將報廢的輪胎經回收處理後,未來可廣泛利用於道路或其他鋪面工程,創造國內廢輪胎橡膠資源永續利用的環境效益。
環保署委託台灣營建研究院,將廢輪胎橡膠粉應用於橡膠瀝青混凝土鋪面,試驗結果已經提出適合國內應用於透水性道路鋪材之操作條件。此外,橡膠瀝青混凝土鋪面比起傳統瀝青,有較佳抗車轍性能與抗滑能力,且具有減緩鋪面龜裂、降低路面噪音與耐久等優勢,大幅降低路面破壞及養護成本。
環保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執行秘書馬念和表示,將廢輪胎以物質再利用方式應用於道路,在美國、日本、歐洲和中國大陸近年來都有實務應用驗證,確實可有效提昇道路服務績效,而葡萄牙政府更在2008年通過國內瀝青鋪面工程法令,強制需使用廢輪胎膠粉。
馬念和說,廢輪胎處理再利用將是先進國家的發展趨勢,並且透過技術的提升,將創造更高的再生價值。
目前國內一年新胎使用量約15萬至17萬噸,約有75%至80%高回收率,廢輪胎回收後,主要經破碎處理成為膠片,其中80%提供汽電共生、水泥、造紙等類型的工廠,做為廠內鍋爐設備輔助燃料;15%則再磨製為膠粉,經加熱膠結可製成透水磚、防撞設施及地墊等橡膠製品;其餘5%則用為熱裂解原料。
廢輪胎相關技術應用於2001年的苗栗台一線道路鋪築,經過10餘年的測試與養護,不論在平坦度、抗摩擦和維護經費的節省上都有良好表現。接下來環保署將持續進行廢輪胎橡膠瀝青混凝土材料的試鋪與監測,除評析對使用環境的影響及工程效益外,在取得相關的實體數據與結論後,將推動施工標準準則,讓工程單位能依循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