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屆行政院文化獎延長受理推薦時間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9/8/20 上午 10:20:00 / 文化藝術
第29屆(98年)行政院文化獎,延長至8月25日止受理推薦。
行政院文化獎是國家最高之文化榮譽獎項,亦為個人之終身成就獎。有關文化之範疇,係含括文學、電影/影像、美術、工藝、建築、博物館、文化資產、音樂、戲劇/戲曲、舞蹈、歷史、地理、民族人類、社區營造、宗教民俗、族群生活、文化景觀、文化觀光、文化創意產業等。
該獎項自民國69年起實施至今,已辦理28屆,每年舉辦1次,本(98)年度是第29次舉辦。至今共有60位國、內外文化人士獲此殊榮,依得獎人專長分類,包括:文學、宗教、哲學、教育、美術、傳統戲曲、舞蹈及音樂等領域。以去(97)年為例,得獎人由被譽為「台灣的拉赫曼尼諾夫」,享譽國際樂壇的蕭泰然博士獲得。
凡對我國文化之維護與發揚有特殊貢獻的人士,均可經由國內、外文化學術機關首長(含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及經政府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財團法人研究機構負責人)具名書面推薦,最後經評議委員會通過後報行政院核定,過程嚴謹審慎。受獎人除可獲頒文化獎章及獎金外,同時將由文建會規劃一系列之活動,以表彰並推廣其文化成就。
該獎項自即日起延長至98年8月25日止受理推薦,合於條件者,請備齊相關表件,經由上述單位或機關首長具名書面推薦,逕寄100台北市中正區北平東路30之1號6樓,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第二處劉維真小姐收,電話:02-2343-4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