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體育法"修正三讀通過 9月9日為"國民體育日"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11/26 下午 06:15:01 / 體育活動
立法院今日三讀修正通過《國民體育法》第3條中9月9日為「國民體育日」,教育部體育署表示樂見其成。
體育署指出,藉由本次修法訂定9月9日為「國民體育日」,為增進國民參與運動意識,當日將會規劃於全臺各地結合直轄市、縣(市)政府、各縣市體育會及鄉鎮市區體育會舉辦全民各項體育推廣活動,並將與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合作推動其所屬運動場館於國民體育日免費開放民眾使用;且針對本署補助興建之國民運動中心,亦將鼓勵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協調委外營運廠商於國民體育日當天,免費開放供民眾使用,以擴增規律運動人口及提升國民體質,同時宣導「樂在運動,活得健康」理念,達到人人愛運動、處處能運動、時時可運動之願景。
此外,體育署進一步表示,為向長期支持奉獻及熱心推展我國體育運動發展之企業團體及個人而表達謝意及敬意,體育署多年來均於每年9月9日舉行「體育推手獎」表揚典禮,鼓勵體育運動贊助,增進民間參與推動體育運動風氣,以達到鼓勵培養國民運動習慣及推廣全民運動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