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條例三讀通過 北中南三合一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1/9 下午 04:57:04 / 文化藝術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今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包括台北兩廳院、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以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3場館,未來都將由具行政法人身分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掌管。
文化部長龍應台表示,預計今年3月公告相關子法,5月提送董監事名單函請行政院長核定派任,7月1日掛牌成立,成為國家最高層級、獨立運作的專業藝文場館。
龍應台說,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場館將含括國家兩廳院、國家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文中心,共有11個表演廳、13,193席座位;藝術總監人選可能向全球徵才。
去年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中決議要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龍應台曾反對,但既然現在塵埃落定,她說,就做好全部準備,擁抱台中國家歌劇院。不過目前台中國家歌劇院的產權歸屬問題有待釐清,希望台中市政府能盡快準備,納入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產權必須屬於國家,要盡速在今年7月前做好移轉。
文化部表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是文化部整體藝文政策的重要一環,是國內第一個「一法人多館所」的行政法人,三大場館將與臺灣品牌、分級獎助等扶植團隊,形成更緊密的夥伴結盟關係,並因應國際劇場發展的趨勢,結合視覺藝術及科技跨界領域共同參與,透過專業人才投入劇場經營管理,厚植表演藝術人才與軟硬體實力,讓臺灣表演藝術更臻卓越。